界面新闻记者 |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民政部部署开展慈善组织检查执法工作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和新修改的慈善法,以规范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加强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对慈善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检查;对与慈善组织关联、涉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关社会组织进行延伸检查;对以开展公益活动为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延伸检查。通知强调,要重点检查善款募集、慈善财产管理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和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大病救助、弱势群体帮扶、教育、医疗等慈善活动和慈善项目。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相关人员涉嫌私分、挪用、侵占慈善财产,假借慈善、公益等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从事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加强行刑衔接,形成有力震慑。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民政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以“捐赠返现”等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例公布
据央视新闻12月19日报道,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隐蔽性强、扩散范围广、资金转移快、打击难度大等特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现联合发布以“捐赠返现”“捐赠返利”“配捐”“投流”“公益理财”等名义实施诈骗的具体案例,其中一则案例显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病患者急于获得资助或捐赠的心理,以掌握某基金会“配捐”项目、“投流”项目或“公益理财”项目的名义,辅之给予高额回报的承诺,进行诈骗活动。部分患者前期获得的所谓小额收益,实质上是让患者之间互相转款形成的。受骗人的本金大多通过网贷、借款等方式获得,少则损失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后期不断加大投入才发现已无法提现。
海关总署: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药品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决定在拱北海关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拱北海关申报进口的报关单可一次录入最多不超过20份《进口药品通关单》(以下简称《通关单》)。二、进口报关单随附单证录入《通关单》时,在“对应关系”录入界面,“报关单商品序号”填写报关单上的对应商品项号,“对应随附单证商品项号”填写对应《通关单》商品序号。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8日起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将聚焦风险高、销量大食品,加强抽检
据央视新闻12月19日报道,在近日召开的第二十二届中国食品安全大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充分发挥食品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雷达”作用,聚焦风险程度高、居民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品种,提高抽检的靶向性。同时,进一步加强抽检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置工作,以多批次不合格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另外围绕监管急需、执法急用、基层实需,加快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规范食品快检使用,开展食品中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审定工作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开展查处涉研考违法有害信息专项工作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积极营造清朗健康的全国研考网络环境,根据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开展查处涉研考违法有害信息专项工作。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散布网络谣言须承担法律责任。有关机构企业要认真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和网络谣言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清理有关贩卖所谓“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招生诈骗等各类涉考违法有害信息,勿将社交信息平台变成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共同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秩序,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苟仲文决定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于12月19日发布新一批人民法院台胞权益保障典型案例。本批案例共有4个,涉及两岸海洋生态保护、台商投资权益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涉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方面,突出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涉台司法领域持续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平等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的努力与成效,对于提升人民法院涉台审判质效、做实涉台司法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意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第15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和个人事答记者问
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第15轮对俄制裁列单中国企业和个人事答记者问。问:12月16日,欧盟宣布第15轮对俄制裁方案,首次将中国企业和个人列入“全面制裁”清单。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欧盟不顾中方多次交涉和反对,一意孤行,在第15轮对俄制裁中将部分中国企业和个人列入“全面制裁”清单。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中方一贯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和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欧方做法有违中欧领导人共识精神,对中欧经贸关系造成负面影响。中方敦促欧方从维护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大局、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出发,立即停止列单中国企业的错误做法,停止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利益。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